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失业人员提供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旨在帮助失业人员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和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现行规定,失业金的月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 平均缴费工资×40%(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0年);
- 平均缴费工资×45%(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
- 平均缴费工资×50%(累计缴费时间20年及以上)。
此外,失业金的月发放标准,还需符合以下上下限规定:
-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不得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50%。
失业金领取期限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具体期限如下:
- 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1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2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3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9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12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1年增发一个月失业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延长领取失业金的情形
在以下情形下,失业人员可以延长领取失业金:
-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 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前6个月内未能就业的,可延长至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最长12个月;
- 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前6个月内未能就业的,可延长至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最长6个月;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前6个月内未能就业的,可延长至毕业后最长24个月。
如何申领失业金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失业后30天内,向户口所在地的失业登记机关申领失业金。申领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 失业登记证;
- 身份证;
- 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失业前12个月的工资证明;
- 其他相关材料。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要定期到失业登记机关报到,并参加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活动。
- 失业人员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应及时向失业登记机关申报,停止领取失业金。
- 失业人员如果骗取失业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失业保险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度,可以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了解失业金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