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对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构成:
-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 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2%至4.2%。
- 倾斜调整,对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对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1元;对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
据统计,本次调整惠及山西省全省770余万退休人员,预计总增加支出290亿元。
此次调整体现了国家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和保障,有利于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