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因无法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没有级别的工伤职工,其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与有级别职工有所不同。本文将介绍没有级别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和相关注意事项。
【正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的误工费按照其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对于没有级别的工伤职工,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 职工在岗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其实际月工资计算;
- 职工在岗时间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 职工在岗时间满两年以上的,按照其前三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 = 误工天数 × 日工资
其中:
- 误工天数:从受伤之日起至治疗终结之日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日止,扣除休息日、节假日。
- 日工资:以职工受伤前三个月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规定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误工期:
- 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
- 职工在休假期间;
- 职工因非工伤原因导致的停工、离职。
此外,对于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至20%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六级至一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至30%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案例】
张三是一名没有级别的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导致左臂骨折,住院治疗30天,出院后在家休息60天。张三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张三的误工天数为30天+60天=90天。
张三的日工资为5000元/30=166.67元。
因此,张三的误工费为90天×166.67元=15000.3元。
【总结】
没有级别工伤职工的误工费按照其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职工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和待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