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的保险。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社会危害。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 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
- 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主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对方包括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受害人的财产所有人等。
交强险不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以及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责任。
因此,回答“交强险是赔对方还是赔自己”的问题,答案是:交强险只赔偿对方,不赔偿自己。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且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下,没有人员损伤只仅涉及车损的情况下,那么交强险就可以赔给自己,这种情况被称为互碰自赔。
此外,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较低,因此,车主还需要根据自身情况,为车辆购买商业车险,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