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着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退休待遇。因此,了解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对于职工来说至关重要。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规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1. 调整周期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一个年度。
2. 调整时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每年7月1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3. 调整方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可由单位自行申报,也可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由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报。
二、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流程
1. 单位申报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证明材料;
- 其他相关材料。
2. 职工本人申请
职工本人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需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证明材料。单位应于收到职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报。
三、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注意事项
1.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证明材料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证明材料,可由单位出具,也可由职工本人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由发薪银行出具的个人工资收入明细表或其他能够证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材料。
2.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下限,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 少缴补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内,职工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予以补缴。
4. 新入职职工
新入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在入职后6个月内由单位申报调整,也可由职工本人在入职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调整。
5. 特殊情况
对于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或职工本人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可延期办理。
温馨提示:
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网站或服务大厅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