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失业保险金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对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也在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补助金。
二、领取条件
根据长沙市现行的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失业人员要想领取失业补助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失业前在长沙市参保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具体来说,是指在长沙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导致劳动者离职的;
- 劳动者因工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职业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劳动者因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患病或者非工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在法定时间内未能找到新工作的。
-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离职后一个月内,应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保持求职状态。
三、领取标准
长沙市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上年度所在单位平均工资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 失业人员失业前上年度所在单位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其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失业前上年度所在单位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 失业人员失业前上年度所在单位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其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全市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2024年长沙市失业补助金的最低标准为1737元/月,最高标准为4342元/月。
四、领取流程
符合长沙市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领取手续:
- 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失业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补助金。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按月领取失业补助金。
五、注意事项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应积极寻找新工作,并定期到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到。
-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应及时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弄虚作假、骗取失业补助金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结语
失业补助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旨在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积极办理申领手续,并珍惜国家提供的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