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跨省异地就医越来越普遍。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国家医保局推出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那么,先住院后备案能报销吗?
答案是可以。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规定,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因此,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后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是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的。
具体流程如下:
- 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
- 在出院前,参保人员向就医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出院时,参保人员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
- 参保人员将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等相关材料提交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因急诊抢救就医,未能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以在出院结算之前补办备案,并在出院前享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此外,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行为已经结束,并办理出院,自行结算医疗费用,也可以回到参保地后,按照参保地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并将保存好的医疗凭证等各种单据,提交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手工报销。
总而言之,先住院后备案是可以报销的。但为了避免麻烦,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这样可以直接结算医疗费用,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