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国家对失业人员给予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旨在帮助失业人员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促进其尽快再就业。很多人想知道,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次?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没有限制
根据现行规定,失业人员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这意味着,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之后又再次失业,那么只要再次符合条件,就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领取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如下表所示:
累计缴费时间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
---|---|
1年以上不满2年 | 3个月 |
2年以上不满3年 | 6个月 |
3年以上不满4年 | 9个月 |
4年以上不满5年 | 12个月 |
5年以上不满10年 | 18个月 |
10年以上 | 24个月 |
三、特殊情况下的领取期限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
四、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失业登记证;
- 身份证;
- 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终止劳动(聘用)关系证明;
- 失业前6个月内本人所在单位缴费清单;
- 户口簿;
- 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五、结语
失业保险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可以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失业人员应了解相关规定,积极申领失业保险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