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垫付额度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垫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额度为1.8万元。
交强险垫付1.8万的条件如下: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具体来说,交强险垫付1.8万的条件是: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1.8万元。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九级伤残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1.5万元。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八级伤残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1.2万元。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七级伤残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1万元。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六级伤残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0.8万元。
此外,交强险垫付还有以下条件:
- 交通事故必须是由机动车造成的。
- 交通事故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
- 受害人必须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 受害人必须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收据等相关材料。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垫付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垫付的医疗费用是有限的,如果受害人的实际医疗费用超过了交强险的垫付额度,则需要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为了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及时获得交强险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