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因工作、学习、旅游等原因需要在异地就医。那么,异地就医备案后,报销比例和本地一样吗?
答案是不一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异地就医报销主要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
就医地目录是指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当地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也就是说,参保人异地就医哪些能报销,哪些不能报销,都是按照当地药品目录为标准。由于目前各省份的医保目录略有不同,因此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医保支付范围也就会存在相应的不同。
参保地政策是指异地就医报销时执行的是参保地政策,即医保统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都执行的是参保地政策而非就医地政策。国家为了保证同一个地区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基本均衡,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
就医地管理是指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要遵循就医地的服务和管理规定,就医地的经办人员也要为异地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相同的经办服务,不可区别对待。
根据上述原则,异地就医备案后,报销比例和本地一样的只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参保地以外的统筹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或离开参保地前已连续居住满半年且在参保地以外的统筹区累计居住满一年的参保人员。这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而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因此,对于异地就医备案人员来说,要了解清楚自身的参保情况和备案类型,才能准确计算出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