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职业年金的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相关,60周岁退休的人员,其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那么,职业年金发完139个月还发吗?
答案是:发完计发月数的职业年金不再发放,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具体来说,职业年金的领取方式分为两种:
- 按月领取: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按月计发职业年金待遇,发完为止。
- 一次性领取: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如果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那么在计发月数内,每月都会按规定发放职业年金待遇。当计发月数发完后,职业年金不再发放,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权是指在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后,可以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或用于其他投资理财。
因此,如果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那么需要考虑到在计发月数内是否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如果不能满足,那么可以考虑一次性领取职业年金,或在计发月数内部分提取职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