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基数是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发依据,它直接影响职工的缴存额。2023年住房公积金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
| 城市 | 缴存基数上限(元) | |---|---|---| | 北京 | 26252 | | 上海 | 28810 | | 广州 | 26252 | | 深圳 | 33927 | | 天津 | 26252 | | 重庆 | 28810 | | 武汉 | 26252 | | 南京 | 26252 |
根据上述规定,2023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
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例如,某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5%,则其2023年月缴存额为:
缴存额 = 10000 * 5% + 10000 * 5% = 1000 + 1000 = 2000元
综上所述,2023年住房公积金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