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是工伤职工在因工致伤、致残或死亡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的经济补偿。工伤工资的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伤残程度、医疗费用支出等因素确定。
工伤工资的计发基数
工伤工资的计发基数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工资的支付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工资的支付标准如下:
-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享受以下待遇:
-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本人工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为本人工资的30%。
工伤工资的支付时限
工伤工资一般应在工伤认定或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支付。
工伤工资的争议解决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工资的支付有异议的,可以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工伤工资是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遭受工伤后获得的经济补偿,对于减轻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的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了解工伤工资的计发基数、支付标准、支付时限等相关规定,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