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共济,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扩展。过去,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只能由参保职工本人使用,现在,参保职工可以将其个人账户余额授权给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用于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政策目的
个人账户共济的目的是更好地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具体内容
- 共济对象: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
- 共济条件:参保职工本人及其共济对象均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且在同一市内。
- 共济流程:参保职工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其指定代理机构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手续。
- 共济额度: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额度不限,共济对象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的费用,在年度结算时从参保职工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
注意事项
-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包括门诊统筹待遇。
-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后,共济对象可以使用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参保职工可以随时取消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
个人账户共济的意义
个人账户共济的实施,具有以下意义:
- 更好地发挥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效益。过去,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只能由参保职工本人使用,部分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结余较多,而其家庭成员可能存在医疗费用支付困难的情况。个人账户共济的实施,打通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使用的渠道,可以有效缓解家庭成员医疗费用支付压力。
- 减轻了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个人账户共济的实施,可以使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就医购药时享受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待遇,有效减轻了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
- 提高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个人账户共济的实施,切实满足了广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看病就医的需求,提高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共济
办理个人账户共济,需要参保职工本人及其共济对象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其指定代理机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 参保职工本人及其共济对象携带身份证件、医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其指定代理机构。
- 填写《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委托书》。
- 医保经办机构或其指定代理机构审核资料后,为参保职工及其共济对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手续。
温馨提示
- 参保职工应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以便其共济对象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 参保职工及其共济对象在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时,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套取或骗取医保基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请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