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那么,领失业金期间医保算中断吗?
答案是:不算中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此,领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继续累计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连续两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即月起失业保险基金中止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基本医疗参保缴费手续。
以下是领失业金期间医保的相关规定: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统一为失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领失业金期间医保不算中断,可以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对失业人员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