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国家为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人员符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在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怎样的呢?
领取条件
根据《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第一项条件是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最低条件,即失业人员必须在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第二项条件是指失业人员必须是因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非因本人原因被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裁员等原因而失业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第三项条件是指失业人员必须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有积极求职的态度。
领取标准
根据《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厦门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当地月最低工资的90%。
2023年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因此,厦门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0元/月。
领取期限
根据《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发放期限为12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发放期限为18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以上的,发放期限为24个月。
申领流程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失业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失业人员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领材料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求职。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得参加其他社会保险。
以上就是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