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欠缴社保的。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出现了欠缴社保的情况,那么社保经办机构会先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通常为3个月。
在欠缴社保期间,用人单位的职工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例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如果用人单位在宽限期内仍未缴纳欠缴社保费,那么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对其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缴欠缴社保费。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避免出现欠缴社保的情况。
- 单位欠缴社保会影响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职工应及时向单位反映,要求单位及时缴纳社保费。
- 如果单位仍未缴纳社保费,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
- 职工在离职时,应及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以免因单位欠缴社保费而影响自己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