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是人们退休后的重要经济来源,但如果领了5年养老金的人突然去世了,那这5年的养老金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因此,如果领了5年养老金的人去世了,其遗属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其未缴满的养老保险费。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 遗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并作出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决定。
- 遗属凭社保经办机构的决定书到指定银行领取养老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遗属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费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逝世人员的死亡证明。
- 遗属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 逝世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如果遗属不申请一次性领取未缴满的养老保险费,那么这部分养老保险费将由社保基金归集。
此外,如果领了5年养老金的人去世了,其遗属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 丧葬补助金。
- 抚恤金。
- 遗属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的标准,各地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为了避免养老金领了5年人没了的情况发生,建议大家在退休前尽量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补足到15年。如果实在无法补足,也可以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