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异地工作和生活。但是,如果在异地缴纳了养老保险,之后又想将养老保险转回本地,该如何办理呢?
转移条件
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以下人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在本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跨经办机构转移的;
-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新的就业地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 退休后重新就业人员,在新的就业地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 协保人员,在协保地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满协保期限的;
-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省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满转移条件的。
转移流程
异地养老保险转回本地,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 准备材料:
- 本人身份证件;
- 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新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提出申请:
- 职工可以由新工作单位代为办理转入申请,也可以本人直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 灵活就业人员需本人直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 审核办理:
-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在规定期限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将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发送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 , 通过部转移系统将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发送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信息表》 , 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通过部转移系统自动调用电子签章系统对《信息表》的 PDF文件加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专用电子印章 , 并将《信息表》传送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信息表》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注意事项
- 养老保险转移涉及不同地区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信息交互和数据核对,因此办理时间可能会相对较长,一般需要1-3个月。
- 在办理转移手续之前,建议先了解新参保地社保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准备相应材料。
- 养老保险转移后,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等信息将转移至新参保地,继续计算和累积。
- 部分地区对养老保险转移有特殊规定,例如缴费满一定年限才能转移等,具体情况以当地社保部门的政策为准。
问:异地养老保险可以不转回本地吗?
答:可以。如果在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当地最低法定退休年龄,则可以不办理转移手续。但退休后,只能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问: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有什么影响?
答:养老保险转移会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具体来说,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养老金 = 退休前月平均工资 × 缴费年限 × 1% × 养老金计发比例
其中,退休前月平均工资以本人在退休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缴费年限是指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包括在异地和本地缴纳的年限;养老金计发比例根据本人退休时的年龄和工龄等因素确定。
因此,如果在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较长、缴费水平较高,则会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