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参保人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其家属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养老保险金退还手续:
1. 累计缴费不满15年
- 单位缴纳的部分连同利息退还给单位;
- 个人缴纳的部分连同利息退还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
2. 累计缴费满15年
- 个人账户部分连同利息退还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
- 单位缴纳的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用于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1. 个人账户部分
个人账户部分的退还金额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参保人的退休年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50岁退休:195个月;
- 55岁退休:170个月;
- 60岁退休:139个月。
2. 单位缴纳部分
单位缴纳部分的退还金额等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
3. 丧葬费和抚恤金
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由各省市自行规定,一般在3个月至1年的基本养老金之间。
1. 准备材料
- 参保人死亡证明;
- 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 参保人配偶或子女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 单位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其他相关材料。
2. 办理地点
参保人的家属应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 参保人在死亡后,其家属应尽快办理退还手续,以免影响相关权益。
- 不同地区对于养老保险金退还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养老保险是保障老年人生活的重要制度。了解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养老保险金的退还办法,可以帮助参保人及其家属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