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人员在失业后,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由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来决定的。具体来说,就是:
- 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 = 缴费基数 × 失业保险金比例
缴费基数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六个月内平均月工资。
失业保险金比例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而有所不同。累计缴费时间越长,失业保险金比例越高。具体比例如下:
累计缴费时间 | 失业保险金比例 |
---|---|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60% |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 70% |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 75% |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 80% |
二十年以上 | 85%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其中:
-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的以上五年以下的,最长可领取18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最长可领取24个月。
以下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主动辞职的;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次就业的;
-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后,应在15天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 失业人员身份证;
- 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 失业登记表;
- 本人社会保障卡。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
失业保险金一般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的。失业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 失业人员应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以免耽误领取待遇的时间。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寻找新的工作。
-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次就业,应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可以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