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 提出申请: 参保人员应向拟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提出参保申请,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单位审核: 单位对参保人员的参保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 社保经办机构受理: 参保人员或单位将审核后的材料提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 信息核查: 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进行核查,并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衔接。
- 办理完成: 经审核确认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二、所需材料: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参保人员身份证件
- 户口簿
- 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就业关系的材料
-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三、注意事项:
- 参保人员应在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终止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 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与所在单位相关,参保人员应与单位进行确认。
- 职工医保存在等待期,一般为6个月,参保人员在等待期内发生医疗费用,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四、相关政策:
-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
- 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的相关规定
总结: 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是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的选择。参保人员应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并准备好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