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在职工辞职后,应当及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辞职后仍不停缴社保,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及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协商或协商不成,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向社保部门投诉。职工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停缴社保的行为。社保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及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 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社保部门的处理结果不符合职工的诉求,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部门将依法裁决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结果仍不符合职工的诉求,职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判决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在维权过程中,职工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 辞职证明
- 社保缴费记录
- 与用人单位协商的记录
- 向社保部门投诉的记录
- 劳动仲裁裁决书
职工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 收集证据要及时,以免证据灭失。
- 维权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 维权要注意保留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使用。
结尾:
用人单位不停缴社保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会给职工的权益造成损害。因此,职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当及时维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