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社保是指一个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但如果被社保部门查出,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
双社保的法律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的;
(二)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四)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参加社会保险的;
(二)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双社保的处理方法
如果被社保部门查出双社保,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 选择其中一地社保
如果您有两份社保,可以选择其中一份社保继续缴纳,另一份社保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操作方法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 补缴社保欠费
如果您在两地都有缴纳社保,但其中一地社保缴纳时间不够,可以补缴社保欠费。具体补缴金额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 接受处罚
如果您不想选择上述两种方式,可以接受社保部门的处罚。具体处罚金额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进行计算。
如何避免双社保
为了避免双社保,您在就业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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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职时,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了解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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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两地都有工作,要向两地的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要求他们为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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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两份社保,要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注销其中一份社保。
总而言之,双社保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被社保部门查出,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因此,在就业时要注意避免双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