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社厅近日发布《关于2023年调整本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2023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提高3.5%左右。
根据通知,山东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按照退休人员2022年底时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2年本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6451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6451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6451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予以倾斜调整。
其中,对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