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退休时按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计发;适当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予以照顾。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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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调整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标准在2022年12月31日的基础上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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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每满1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退休时按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计发。
例如,某职工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缴费年限为30年,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000+1.5×30=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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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予以照顾。
具体调整办法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此次调整惠及全国近4000万退休人员,预计将增加基本养老金支出1260亿元。此次调整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