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7月发布了《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了2023年度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3891元,下限为6326元。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其中用人单位承担20%,职工个人承担8%。按照月缴费基数上限33891元计算,企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9489.48元,其中用人单位缴纳7111.58元,职工个人缴纳2377.9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由用人单位承担,按照月缴费基数上限33891元计算,用人单位每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为1694.55元。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5%,由用人单位承担,按照月缴费基数上限33891元计算,用人单位每月缴纳工伤保险费为1694.55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缴费比例为2%,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其中用人单位承担1.2%,职工个人承担0.8%。按照月缴费基数上限33891元计算,用人单位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4065.9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纳3302.74元,职工个人缴纳763.18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至9000元,参保人可在这个区间内自选缴费金额。对1000元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不含4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不含6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至9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2024年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体现了北京市政府对保障参保人权益的高度重视。参保人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在退休后能够获得稳定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