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政策解析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是指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补偿。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政策解析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的条件如下:

  • 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
  • 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的报销比例如下:

  • 起付标准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 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 30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75%。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的申请材料如下:

  • 参保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住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大病保险报销申请表。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参保居民在出院后,持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进行报销申请。
  2. 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报销。
  3. 参保居民可持报销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款项领取。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是国家为减轻农民因病负担而出台的惠民政策,参保居民应充分利用该政策,切实减轻因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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