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编码,又称组织机构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编码由18位数字组成,分为两部分:
- 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表示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
- 后12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表示单位的性质、行业、层次、顺序等。
单位编码具有以下作用:
- 作为单位的唯一标识,用于区分不同单位。
- 作为单位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凭证,用于办理有关业务。
- 作为单位统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数据。
单位编码的申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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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 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证明文件。
- 单位章程或其他组织机构章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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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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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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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单位编码是单位的重要标识,具有重要的作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单位编码登记,确保单位编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