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低保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申请条件;
- 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就业培训或者扶持,以增加家庭收入;
- 家庭成员中有无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享受社会救助。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人认为低保制度存在滥用现象,因此提出取消低保的建议。然而,笔者认为,以下四种人不能取消低保:
- 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致残导致无法工作,无生活来源的。这种人虽然有劳动能力,但由于意外事故或疾病致残,无法正常工作,因此无法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如果取消对他们的低保保障,将会导致他们陷入生活困境。
- 因年龄或残疾等原因无法工作,无生活来源的。这种人虽然无劳动能力,但由于年龄或残疾等原因,无法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如果取消对他们的低保保障,将会导致他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 因家庭成员失业或死亡导致生活困难的。这种人虽然有劳动能力,但由于家庭成员失业或死亡,导致家庭收入减少,生活陷入困境。如果取消对他们的低保保障,将会加剧他们的困难。
-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这种人虽然有劳动能力,但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生活陷入困境。如果取消对他们的低保保障,将会使他们更加困难。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符合上述四种条件的人,不能取消低保。低保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对于保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加强对低保制度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低保滥用。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可以提高低保制度的有效性,让更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