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异地就医的情况越来越多。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异地就医如何报销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根据国家医保局规定,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才能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那么,如果先住院后备案,还能报销吗?
答案是可以的。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如果因病情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补办备案。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出院结算之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在出院前享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行为已经结束,并办理出院,自行结算医疗费用,回到参保地后,可以按照参保地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并将保存好的医疗凭证等各种单据,提交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手工报销。
因此,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如果因病情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补办备案。但需要注意的是,补办备案后,只能享受从补办备案开始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 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保部门网站或APP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向就医地医保部门出示出院结算单据,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 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保部门网站或APP上查询异地就医报销结果。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