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予以承保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
- 对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对第三者财产损失: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为:
- 对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
- 对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100元/平方米;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
- 误工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
-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限额为500元/天;
- 护理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
- 交通费用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
- 住宿费用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
-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限额为20000元/人;
-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
- 残疾赔偿金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
-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限额为20000元/人;
-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
- 后续治疗费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
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购买的保险,也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对第三者人身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主要保险。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应注意了解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和责任限额,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