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那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自己交社保吗?
答案是可以的。根据《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因此,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维持自己的社保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 通过网上社保办理缴费手续;
-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需要及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